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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学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21年工作方案

  编辑:徐罗月   2021年09月30日 17:33    点击:[]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我校文明创建工作水平,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标准要求、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和衡阳市创建办向我校交办的创建工作责任清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建理念,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文明校园常态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师生文明素质,提升校园管理水平和校园整体形象,为衡阳市创成“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衡师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校创建办(主任:刘福江;副主任:蒋杰;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1.设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衡阳群众”品牌工作机构;

2.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员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

3.有专门办公场地,有2人以上专职工作人员,有专项经费;

4.统筹协调创建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文明创建的会议,研究调度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5.做好测评迎检的对接、策划、组织、协调工作;

6.指导、督促各专业工作组和相关部门、学院做好各项创建工作。

(二)4个专业工作组

1.人文环境建设工作组(组长:刘福江;副组长:蒋杰;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1)营造浓厚的文明创建氛围,利用校园宣传栏、宣传牌、电子屏等载体,在显著位置刊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想信念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法治精神、传统美德、雷锋精神、良好家风、文明旅游、文明礼仪、生态文明等主题内容的公益广告;

(2)每个校门口醒目位置有大学生守则、行为规范等展示;

(3)校门口显著位置设立“无烟校园”或禁烟标志;

(4)校园内显著位置有校务公开、收费公示制度和大学生守则,有反映文明校园创建、校风校训、校园文化的宣传标语、展板、文化墙等载体(每个方面至少有1处);

(5)扎实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做到有计划安排、有图文记录、有台账资料;

(6)加强对湖南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共湖南省立第三师范学校支部革命历史陈列室”的建设和管理。

2.师生教育工作组(组长:魏晓林;副组长:董俊;牵头部门:学生工作处)

(1)按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建设;

(2)加强对师生文明素养的宣传教育培训,引导师生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全体师生能熟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知晓率>99%、参与率>98%、满意率达到95%以上;

(3)无吸烟、乱丢、乱扔、乱贴、乱画、乱吐等现象;

(4)扎实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和“四大文明行动”(文明交通、文明网络、文明旅游、文明餐桌),做到有计划安排、有图文记录、有台账资料;

(5)加强师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6)每个月要开展道德模范讲堂、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宣传等先进典型推荐评选活动,全年开展道德讲堂模范好人宣讲活动2次以上。

3.卫生健康安全工作组(组长:陈敏;副组长:谭泽武;牵头部门:后勤处)

(1)认真落实《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门前三包”责任,校园内环境优美、干净整洁、管理有序,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无乱摆、乱停、乱搭、乱建等现象;

(2)校内食堂管理规范,有食品安全卫生制度、文明用餐提示及举措;

(3)积极参与文明餐桌行动,食堂有“节俭养德”“文明用餐”“使用公筷公勺”“拒食野味”的温馨提示;

(4)无非法行医或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旅商和无证照摊点;

(5)加强安全教育管理,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无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设施完好并符合标准,有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6)室内消火栓有水带、水枪、栓口(且不锈死)、阀门,消火栓有水;

(7)学校周边无“三无食品”销售,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和非法出版物销售;

(8)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9)心理咨询室(心理辅导室),配有专兼职教师开展工作,有工作制度和工作记录;

(10)做好疫情期间的防疫工作。

4.“衡阳群众”志愿服务和“百千万‘艺术童伴’——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工作组(组长:魏晓林;副组长:朱贤友;牵头部门:团委)

(1)深入推进“百千万‘艺术童伴’——留守儿童关爱工程”,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对接结对县市区和结对学校,帮助结对县市区和结对学校打造特色品牌活动项目;

(2)不断充实“衡阳群众”义务支教队伍,将乡村学校少年宫作为学生校外实习和校外实践的活动阵地,不定期组织优秀学生到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展校外实践活动;

(3) “衡阳群众”品牌创建有班子、有队伍、有活动、有记录、有保障,师生“衡阳群众”注册率(湖南志愿服务网和“衡阳群众”APP)达100%,每月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长不少于4小时;

(4)广泛开展“衡阳群众”青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月度、季度、年度最美“衡阳群众”以及星级“衡阳群众”推选评比活动;

(5)组建一支“衡阳群众”网络文明传播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并加入衡阳文明网(QQ群:120820685,联系电话:8077076)、湖南文明网、中国文明网网络文明传播矩阵,每个月向衡阳文明网、衡阳群众APP、文明衡阳、衡阳群众、衡阳文明网微信微博推荐文明创建新闻报道不少于2篇;

(6)干部职工要关注衡阳文明网新浪微博,文明衡阳、衡阳群众官方号微信公众号,并参与中央、省、市新媒体互动;

(7)按照市创建办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包路段、路口及联社区(珠晖区冶金街道建国里社区)志愿服务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 “一把手工程”,“衡阳群众”品牌创建工作是衡阳市委、市政府站在改革发展全局高度确定的战略举措,是推进文明创建的重要抓手。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党总支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查,要将创建工作列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统筹部署、有机衔接、相得益彰。

2.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专业工作组牵头部门要根据本组职能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特别是要加大对未达标指标和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确保存在的问题能得到及时发现、梳理和解决。对属于单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等、不靠、不推、不让,积极主动地完成任务。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由牵头部门主动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相关部门要无条件地服从安排,共同协作,抓好落实。

3.常态管理严格督查。校创建办通过实地巡查、资料查看、随机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各专业工作组、相关部门、学院的创建工作进行阶段督查,及时发现问题、交办问题、解决问题。有关部门和各学院要做好创建相关资料(包括查看文字材料、媒体报道、影像资料、网络信息等)的收集与保管,根据校创建办的需要及时上报。对在日常工作中推诿扯皮、草率应付和在中央、省文明办测评考核中丢分的部门和个人,将严格进行问责。


衡阳师范学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

“衡阳群众”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党史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中共湖南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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