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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衡阳师范学院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

  编辑:徐罗月   2017年07月10日 15:13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衡阳师范学院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已经校党委会审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今年校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宣传发动阶段为7月10日——9月3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初评阶段为9月4日——9月19日,检查评比、评选阶段为9月20日——10月11日,宣传表彰阶段为10月16日——12月30日。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按照工作时间安排,抓好落实,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

2.衡阳师范学院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3.文明创建先进基层单位、文明创建示范班级、

文明创建示范宿舍、文明创建示范社团、文明创

建模范教职工、文明创建模范学生和文明创建

模范家庭推荐表

中共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7年7月10日



附件1:

衡阳师范学院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文明高校创建工作,发挥先进典型在文明创建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推荐身边模范,比学高尚品行”为主题,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目标,广泛发动全校师生推荐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身边的先进典型,形成学习、宣传先进和争做先进的热潮,为我校文明创建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提供有力思想道德支撑。

二、评选范围

校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包括:文明创建先进基层单位、文明创建示范班级、文明创建示范宿舍和文明创建示范社团。文明创建先进基层单位的评选范围为全校各二级单位;文明创建示范班级的评选范围为全校全日制的班级;文明创建示范宿舍的评选范围为全校各公寓的学生宿舍;文明创建示范社团的评选范围为在校注册的各类社团。

校文明创建先进个人包括:文明创建模范教职工、文明创建模范学生和文明创建模范家庭。文明创建模范教职工的评选范围为全校在职教职员工;文明创建模范学生的评选范围为全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文明创建模范家庭的评选范围为全校教职工家庭。

三、评选标准

总体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具有道德标杆和典型示范作用。

具体标准:各项评选具体标准见《衡阳师范学院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四、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公布学校评选方案;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对活动开展的意义、目的进行广泛宣传。

2.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初评阶段。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确定本单位、本部门各项集体、个人的参选人和参选集体。按照评选程序和评选要求,对参选人和参选集体进行公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参选人和参选集体事迹进行宣传展示。

3.检查评比、评选阶段。校创建文明高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参选人和参选集体的事迹情况进行核查、评比和评选。初步确定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在校园网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公示结果报校创建文明高校领导小组研究后,提交校党委会审定批准并进行表彰奖励。

4.宣传表彰阶段。校党委下文对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校报、校园网、宣传橱窗等校园媒体对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报道、形象展示。

五、表彰和奖励

对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实行“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奖励原则,授予荣誉标牌和证书。被评为文明模范教职工的作为年度考核评优重要依据之一,记入个人档案。被评为文明模范学生的作为年度评优重要依据之一,记入个人档案。

六、评选办法和评选名额

各单位先组织开展初评工作,在初评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由校创建文明高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考核、评比,结果报校党委审批。参加各项评选须附3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和申报表。

文明创建示范班级、文明创建示范宿舍、文明创建模范教职工、文明创建模范学生、文明创建模范家庭,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原则上各推荐1个(名),事迹突出的可以视情况多推荐。

文明创建先进基层单位的评选由宣传统战部具体负责,文明创建模范家庭、文明创建模范教职工的评选由校工会具体负责,文明创建示范班级、文明创建示范宿舍、文明创建模范学生的评选由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文明创建示范社团由校团委具体负责。

全校共评选6个文明创建先进基层单位,适当向教学院系倾斜;共评选文明创建示范班级、文明创建示范宿舍、文明创建模范教职工、文明创建模范学生、文明创建模范家庭、文明创建示范社团各10个(名)左右,根据宁缺毋滥原则,视情况进行增减。

七、工作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在全面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严格按标准进行考核,禁止弄虚作假。凡因违纪、未落实工作目标责任等一票否决的不得评为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经查实,除取消申报资格(已获得荣誉称号的撤销荣誉称号)外,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客观公正原则。评选工作要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接受师生的监督,充分尊重师生的话语权和评判权,确保评选出的先进典型经得起实践和师生的检验。

3.全员参与原则。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全校师生人人参与。要积极开展本单位的各类先进评选工作,充分发挥宣传栏、微博和微信等宣传阵地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努力把典型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格传播到广大师生中去,形成良好的文明创建氛围。

八、管理和监督

对校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实行动态管理,学校每三年开展一次校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校创建文明高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校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管理,校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

对已获得校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三年的跟踪管理期限内,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的,由校创建文明高校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批评、通报、限期整改直到撤消其荣誉称号。

1.领导班子成员不团结、不廉洁,有严重的不正之风,没有凝聚力,群众意见较大;因触犯法律法规和违反党纪政纪,被依法处理或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有其他工作人员因违法违纪受到各种处分者;有在校生因触犯法律被依法处理者。

2.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师生思想混乱;发生影响学校稳定的事件,造成不良后果的。

3.管理不善,工作效率低、效益差,没有完成当年的工作指标目标的;发生教学事故、论文作假等不良行为,引起严重后果的。

4.重大决策或主要工作严重背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生严重政治责任事件或重大经济案件的。

5.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其他重大责任事故的。

6.应对突发性事件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7.发生黄、赌、毒及其他严重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和社会影响的。

8.环境面貌脏、乱、差现象特别严重的。

9.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


附件2:

衡阳师范学院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一、文明创建先进基层单位评选标准

1.班子建设好。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分工合作,民主集中制执行得好;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二级中心组学习抓得好,联系实际,成效显著;工作上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工作任务完成得好;依法依规办事,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动改革;领导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勤政廉洁。

2.思想政治工作好。能够认真贯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制度,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目标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抓好理论学习,能够使政治学习的内容、时间、人员得到落实,学习效果突出;能够充分发挥党员的作用和教职工的积极性,单位的凝聚力、战斗力强;能够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民族文化;遵守道德规范,全面践行公民道德规范。

3.教育教学工作好。以立德树人为中心开展好各方面工作。教学单位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技能竞赛等,善于根据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教学工作。服务管理单位牢固树立服务人才培养的理念,深入开展服务人才培养的学习教育活动,及时解决师生及教学单位反映的问题。

4.管理服务好。公仆意识强,服务工作热情、礼貌、主动、周到;坚守工作岗位,严守工作纪律;勤俭节约,不浪费公物;无任何教学、工作事故和经济责任事故发生。

5.环境卫生好。管理区域及办公室内外整洁美观;无乱写、乱画情况,室内外无卫生死角;注重个人仪表,服饰整洁、端庄大方、语言文明、为人师表。

6.综治工作好。普法教育任务能够及时落实,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及时排查和处理不安定因素;无火灾、失窃刑事案件及有关责任事故发生。

7.文体活动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能够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师生文体娱乐活动。

8.精神文明好。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推进自身文明建设;在学校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积极参与,典型示范突出。

二、文明创建示范班级评选标准

1.班主任工作认真负责,及时到位,工作得力,效果明显。

2.班委会、团支部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政治思想好,积极进取,凝聚力强,班风建设抓得好。

3.全班同学思想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能够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4.遵守学习纪律,学习气氛浓厚,全班学习平均成绩专业排名处前列。

5.学生举止文明,爱护公物,保护公共设施,保持环境卫生,无乱扔废纸、杂物现象,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6.积极参加学校、二级学院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和社团活动,取得好的效果。

7.班级在学校、二级学院组织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

三、文明创建示范宿舍评选标准

1.关心集体团结好。宿舍全体成员主动关心宿舍和班级工作,维护集体荣誉,礼貌待人,互相帮助,无不团结现象。

2.遵守校规纪律好。宿舍全体成员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互相督促,按时作息,无损害公物和违规用电等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

3.刻苦学习态度好。宿舍全体成员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好问,谦虚认真,学习气氛浓厚,成绩不断提高。

4.艰苦朴素作风好。宿舍全体成员思想进步,生活简朴,能够自觉践行科学生活观,不谈论低级庸俗的事情,不传谣不信谣,自觉抵制精神污染。

5.保持整洁卫生好。宿舍全体成员爱舍如家,积极参加公共卫生劳动,宿舍经常保持整洁,室内装饰文明,在卫生检查均获得优秀成绩。

6.积极锻炼身体好。经常锻炼,坚持上好早操、早自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身体健康,并能积极参加文娱活动。

四、文明创建示范社团评选标准

1.社团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2.社团制度健全,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到位,指导教师能履行职责,工作科学规范。

3.社团活动范围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一致,能够常态化开展活动,倡导优良行为习惯,抵制不良行为。

4.社团能够积极配合、积极参与学校重大活动。

5.社团能够独立或者联合开展活动,并保证贡献成果的水平与质量,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6.社团活动在学校或社会上获得较大反响,提升了学校知名度和美誉度。

7.社团成员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注重学业和创新创业,相互团结协作,互帮互助,共同进步。

五、文明创建模范家庭评选标准

1.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成员之间互谅互敬;勤俭持家,有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2.自觉抵制各种愚昧、迷信倾向,破除落后、腐朽的陈规陋习,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婚丧喜庆不大操大办。

3.遵纪守法,家庭及成员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4.邻里互助,团结邻里,彼此尊重,互谅互让,互相帮助,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5.积极完成单位及社区安排部署的关于小区文明建设方面的义务、任务和劳务。保持家庭内外环境的净化和美化,自觉参加楼道、居民生活区及其它公共场所的净化、美化、绿化工作。自觉选择环保生活方式,节约资源,减少垃圾,清除白色污染,推广使用健康有益、保护环境的绿色产品。

6.热心单位及社区公益事业,乐于助人,扶贫济困,赈灾助残,见义勇为。

六、文明创建模范教职工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恪尽职守,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业绩突出。恪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3.为人师表。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严于律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以身作则。

4.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做学生良师益友。坚持科学的管理方式,秉承和蔼的服务态度,营造和谐的管理服务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妥善处理工作生活关系,营造和睦的同志、邻里和家庭关系。

6.关心学校发展。积极为学校发展献言献策。

7.服务社会,勇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服务大众,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

8.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等方面有突出事迹的。

七、文明创建模范学生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学生道德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勤俭节约,文明礼貌。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

4.遵纪守法,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积极参加学校、院系和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

6.热爱学校,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7.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较强的自制能力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8.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的。


附件3:

衡阳师范学院文明创建先进基层单位推荐表

单位名称


曾获

主要

奖励


主要事迹(约1000字,可另附页)






盖章

年月日

衡阳师范学院文明创建示范班级推荐表

班级名称


曾获

主要

奖励


主要事迹(约1000字,可另附页)






盖章

年月日

衡阳师范学院文明创建示范宿舍推荐表

宿舍名称


曾获

主要

奖励


主要事迹(约1000字,可另附页)






盖章

年月日

衡阳师范学院文明创建示范社团推荐表

社团名称


曾获

主要

奖励


主要事迹(约1000字,可另附页)






盖章

年月日

衡阳师范学院文明创建模范教职工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照 片

民族


政治

面貌


文化

程度


单位及职务


曾获

主要

奖励


主要事迹(约1000字,可另附页)



盖章

年月日

衡阳师范学院文明创建模范学生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入学

时间


照 片

民族


政治

面貌


学院

班级


担任学生干部时间


曾获

主要

奖励


主要事迹(约1000字,可另附页)













盖章

年月日

衡阳师范学院文明创建模范家庭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家庭照片

民族


政治

面貌


结婚

时间


单位

职务


家庭成员情况


主要事迹(约1000字,可另附页)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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